说卦之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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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

说卦卷九

经文

说卦第九。

正义曰:“昔者圣人”至“以至于命”,此一节将明圣人引伸因重之意,故先叙圣人本制蓍数卦爻,备明天道人事妙极之理。

经文

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

幽,深也。赞,明也。蓍受命如向,不知所以然而然也。

昔者”至“生蓍”。○正义曰:据今而称上世,谓之昔者也。聪明睿知,谓之圣人。此圣人即伏牺也,不言伏牺而云圣人者,明以圣知而制作也。且下《系》巳云“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于是始作八卦”,今言“作《易》”,言是伏牺,非文王等。凡言“作”者,皆本其事之所由,故云“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”。圣人作《易》,其作如何以此圣知深明神明之道,而生用蓍求卦之法,故曰“幽赞于神明而生蓍也”。○注“幽深也”至“然也”。○正义曰:幽者,隐而难见,故训为深也。赞者,佐而助成,而令微者得着,故训为明也。“蓍受命如向,不知所以然而然”者,释圣人所以深明神明之道,便能生用蓍之意,以神道与用蓍相协之故也。神之为道,阴阳不测,妙而无方,生成变化,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。蓍则受人命令,告人吉凶,应人如向,亦不知所以然,而然与神道为一,故《系辞》云“蓍之德员而神”,其受命如向,亦《系辞》文也。

经文

参天两地而倚数,

参,奇也。两,耦也。七、九阳数,六、八阴数。

参天”至“倚数”。○正义曰:倚,立也。既用蓍求卦,其揲蓍所得,取奇数于天,取耦数于地,而立七、八、九、六之数,故曰“参天两地而倚数也”。○注“七九阳数”。○正义曰:先儒马融、王肃等解此,皆依《系辞》云:“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”,以为五位相合,以阴从阳。天得三合,谓一、三与五也;地得两合,谓二与四也。郑玄亦云天地之数备于十,乃三之以天,两之以地,而倚?大演之数五十也。必三之以天,两之以地者,天三覆,地二载,欲极于数,庶得吉凶之审也。其意皆以《系辞》所云“大演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”,明用蓍之数。下云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,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以为大演即天地之数。又此上言“幽赞于神明而生蓍”,便云“参天两地而倚数”,验文准义,故知如此。韩康伯注《系辞》云“大演之数五十”,用王辅嗣意。云《易》之所赖者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则其一不用也。不用而用以之通,非数而数以之成。用与不用,本末合数,故五十也。以大衍五十,非即天地之数,故不用马融、郑玄等说。然此倚数生数,在生蓍之后,立卦之前,明用蓍得数而布以为卦,故以七、八、九、六当之。七、九为奇,天数也;六、八为耦,地数也,故取奇于天,取耦于地,而立七、八、九、六之数也。何以参两为目奇耦者?盖古之奇耦,亦以三两言之。且以两是耦数之始,三是奇数之初故也。不以一目奇者,张氏云以三中含两,有一以包两之义,明天有包地之德,阳有包阴之道,故天举其多,地言其少也。

经文

观变于阴阳而立卦。

卦,象也。蓍,数也。卦则雷风相薄,山泽通气,拟象阴阳变化之体;蓍则错综天地参两之数,蓍极数以定象,卦备象以尽数,故蓍曰“参天两地而倚数”,卦曰“观变于阴阳”也。

观变”至“立卦”。○正义曰:言其作《易》圣人,本观察变化之道,象于天地阴阳而立乾坤等卦,故曰“观变于阴阳而立卦”也。○注“卦则雷风”。○正义曰:“卦则雷风相薄,山泽通气,拟象阴阳变化之体”者,此言六十四卦,非小成之八卦也。伏牺初画八卦,以震象雷,以巽象风,以艮象山,以兑象泽。八卦未重,则雷风各异,山泽不通,于阴阳变化之理,未为周备,故此下云“八卦相错,数往者顺,知来者逆”,注云“八卦相错,变化理备,于往则顺而知之,于来则逆而数之”是也。知非八卦者,先儒皆以《系辞》论用蓍之法,云:“四营而成易,十有八变而成卦”者,谓用蓍三扐而布一爻,则十有八变为六爻也。然则用蓍在六爻之后,非三画之时。盖伏牺之初,直仰观俯察,用阴阳两爻而画八卦,后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,然后天地变化,人事吉凶,莫不周备,缊在爻卦之中矣。文王又于爻卦之下,系之以辞,明其爻卦之中吉凶之义。蓍是数也,《传》称物生而后有象,象而后有滋,滋而后有数,然则数从象生,故可用数求象,于是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用蓍之法求取卦爻以定吉凶,《系辞》曰“天生神物,圣人则之,无有远近幽深,遂知来物”是也。《系辞》言伏牺作《易》之初,不假用蓍成卦,故直言仰观俯察,此则论其既重之后,端策布爻,故先言生蓍,后言立卦。非是圣人幽赞元在观变之前。

经文

发挥于刚柔而生爻,

刚柔发散,变动相和。

正义曰:既观象立卦,又就卦发动挥散,于刚柔两画而生变动之爻,故曰“发挥于刚柔而生爻”也。

经文

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,穷理尽性,以至于命。

命者,生之极,穷理则尽其极也。

正义曰:“昔者”至“成章”,此节就爻位明重卦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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